護照上大頭照自製的注意規範
在聯合報的電子報看到這些消息,原來大頭照是有定義的:
「...申請護照或者簽證的相片規範比一般的證照要嚴格,例如,耳朵必須露出來不可以讓頭髮蓋住,頭頂到下巴的長度必須為3.5 公分,額頭到下巴的長度必須約為2.5 公分,臉部必須稍微側面等等。
這些規範只要上網路查一下就知道了。進入影像編輯軟體中,依照這些規範修出好幾張兩吋的大頭照,然後把這些大頭照(莫約八張)再排列到一個4X6 吋的圖案中,存檔。於是我就拿這個檔案出去沖印了... 」
以後自製可能得注意一下規範,免得亂弄被退件。網路上 PCHome Toget 好像有這種專門自製大頭照的免費軟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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